“感謝你們能為我主持公道!”3月10日,龍門煤礦開一隊職工王兵握著礦工會辦主任陳洪波的手連連說道。
“不用謝。要說謝呀,你得感謝礦上的制度,我只是按制度辦事。再說了,保護職工權益,為職工排憂解難是我們工會義不容辭的職責。”陳洪波認真地說。
原來,2月18日,當班班長安排王兵幫助另外兩名職工一起推礦車。當班安監員老王巡檢到現場時,發現推車時沒掛紅燈,要報王兵“三違”。
升井后,王兵越想越委屈,就到礦上調解小組“申訴”。礦調解小組經調查了解,在“推車沒掛紅燈”的客觀事實中,王兵不承擔主要責任,但他在語言、行動上不夠冷靜,情緒過激,根據礦“三違”界定標準,他的行為屬于違反勞動紀律,應認定為一般“三違”。由此,把王兵的嚴重“三違”改為一般“三違”。
近期,龍門煤礦結合當前嚴峻形勢,為切實解決好職工最直接、最關心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,做好職工隊伍的維穩工作,修訂完善了安全處罰“申訴”、“復議”規定,致力于暢通職工維權“陽光通道”,及時化解矛盾糾紛。
此外,該礦還把職工勞動關系、勞動保護等方面納入“申訴”范圍,使職工維權上升為民心工程,真正服務于職工,讓矛盾糾紛及時化解,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。
“現在,職工可以通過維權渠道進行‘申訴’,不但保障了職工正當合法權益,而且對管理人員起到了監督作用,有利于推動礦井安全管理再升級。”該礦安監科科長韓長立說。(楊事名 梁繼森)